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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银保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深圳银行业保险业推动蓝色金融发展指导意见

 深圳银保监局 发布时间:2022-11-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和激励银行业保险业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入到海洋产业,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和利用,近日深圳银保监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实施《深圳银行业保险业推动蓝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深圳向海而兴,向海而强。早在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支持深圳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近年来,深圳市陆续出台《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0-2025年)》《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圳市培育发展海洋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系列政策文件,全力推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指导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决策部署和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海洋中心城市有关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利于银行业保险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拓展蓝色经济空间;有利于促进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必将加快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进程。

《指导意见》共20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深圳银行业保险业加大创新力度,高质量发展蓝色金融。提出力争到2025年,在深圳基本形成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市场高效的银行业保险业蓝色金融服务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蓝色金融创新发展深圳样本。

《指导意见》要求,深圳银行保险机构要聚焦重点领域,推动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支持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推进蓝色金融聚集发展。要不断健全服务体系,创新特色信贷产品,优化保险保障功能,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拓宽融资渠道。

《指导意见》强调,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金融科技赋能,研究建立专门的统计和评价机制,加强风险管控,提升管理水平。要推动各方协同发力,用好政策性工具,强化行业合作,构建良好生态。《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宣传交流,为蓝色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等要求。

接下来,深圳银保监局将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银行业保险业聚焦海洋产业所需、深圳金融所能,奋力做好经略海洋的大文章,为深圳创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越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和社会主义海洋强国战略的城市范例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