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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大限临近保监会废止原商业三者险

  发布时间:2011-02-28

   6月27日,保监会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要求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在上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和年度报的同时,一并上报交强险数据,并要求各保险公司在报送审计后的年度报时,增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交强险年度数据。

  该《制度》要求各保险公司在按照保单年度对交强险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的同时,还要按照会计年度对交强险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统计。

  “在为交强险做好各项准备的同时,各家保险公司都在紧锣密鼓的对商业三者险和车损险进行调整,以应对7月1日交强险正式实施带来的变化。”人保财险副总裁贾海茂在6月27日举行的人保财险“万张奥运门票大抽奖”活动启动仪式后对记者表示。

  保监会在6月19日公布交强险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的同时发布内部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现有的商业三者险都要自7月1日起作废。

  贾海茂表示,由于交强险实施后,现有商业三者险中的部分责任已经被交强险覆盖,因此需要对条款和费率做出调整。

  来自多家保险公司的消息称,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已经将新条款和费率上报保监会并获得了批准,总体来说条款的调整范围并不大,主要是商业三者险不同责任限额的费率有所下降,但不同限额的下降幅度不太一样,大致是低限额的下降幅度大些,高限额的下降幅度较小。

  贾海茂透露,7月1日后人保财险商业三者险5万元责任限额的费率在北京地区大致为600元,而在其他地区可能会上下有所浮动。

  同时,人保财险还对车损险和附加险进行了全套修订和调整,附加险约有20种左右,并已上报保监会,因保监会的批准流程是强制险—商业主险—商业附加险,因此人保财险的车险附加险条款和费率仍未获得批复。

  贾海茂表示,交强险实施后对各家公司的影响不好预测,但短期内不会造成人保财险市场份额的下降。“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交强险的费率制定得偏低,因此未来对各家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不努力经营就极可能亏损。”


21世纪经济报道/孙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