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理论文库>学会动态

广东出炉保险业首个代理人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1-02-28

     7月1日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对保险代理人的行为、保险营销队伍整体素质、诚信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昨日,保险业首个完整细化、操作性强的代理人管理规程《保险代理人经营典范》也新鲜出炉,由信诚人寿推出并率先在广东试点。

  多种违规行为须扣分

  4月12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规定》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对于目前市场反映比较集中的、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保险业形象的21种展业行为予以“明令禁止”,这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保险营销人员的管理。

  最为引人关注的是,《规定》对于目前市场反映比较集中的、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保险业形象的21种展业行为予以“明令禁止”,诸如做虚假或误导性说明、宣传的行为;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泄露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公司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行为;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保险赔款或保险金的行为等。

  有鉴于此,昨天出台的《典范》也相应对这些行为进行惩罚。记者从该《典范》的《代理人处罚细则》中看到,其51条规定“无论是故意或无意向第三方泄露客户或准客户隐私和个人资料的将被记过3分到6分”。

  信诚人寿广州营业总部总经理何志圣透露,该细则分为89条,主要涉及到代理人各种违规行为,代理人违反每一条都会相应的扣分,情况特别严重的将被扣6分,公司将和代理人解聘。同样,如果两年来代理人累计被扣6分,公司也会和该代理人解聘。

  悬赏举报“地下保单”

  不仅是对代理人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对代理人的诚信行为也将给予奖励。何志圣透露,对于前几年广东盛行的“地下保单”,内地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都同力打击。因此,该规程中明确规定,如果保险代理人举报“地下保单”不仅可以获得公司的通报表彰,每举报一单如果属实还可获200元奖励。反之,如果代理人销售或协助销售地下保单将被终止代理合同。

  广东保险协会秘书长杨玉芝对记者说,保监会今年来一直很重视保险业的诚信经营规范,4月份颁布了《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对21种违规行为“明令禁止”。随后,又对车险市场乱打折行为进行规范,一律不准低于7折。这些举措都将对保险业规范经营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因此,保险公司自行起草的代理人操作典范是值得提倡,至少它使代理人从入职签约到展业到离职终止合同均有一个明确的指引,让保险代理人更专业、更诚信地服务市民。


信息时报/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