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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如不符合相关规定将更名为疾病险

  发布时间:2011-02-28

      恶性肿瘤等被保监会确定为重疾险必保“核心疾病”

  部分重疾险将更名为“疾病险”

   保监会明确了重疾险的疾病种类之后,一些原来叫做“×××重疾险”的险种,如果不符合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将更名为“疾病险”,而不能再叫“重疾险”。

  昨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目前已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根据行业理赔经验初步选出影响最大的7-10种重大疾病,确定为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严重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严重烧伤、瘫痪等。

  据悉,下一步,保监会将进一步广泛征询意见,尤其是征询行业外医学专家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场上的重疾险保险的病种从10多种到30多种不等,各有各的理赔标准,部分公司为了病种看起来多一些,甚至将一些投保人不可能得的病种加入凑数。

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