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异地出险难保障
发布时间:2011-02-28
专家表示尽快明确交强险有关细则是首要任务
正式上路半个月的交强险,由于缺乏统一的操作流程和联网数据,开始在实际赔付案例中暴露出各种尴尬。昨日,太平洋、人保等多家保险公司向记者透露,如果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与投保商业三者险的车辆碰撞出事,商业三者险如何赔付仍成业内普遍的疑惑。
尴尬1 赔付原则尚未确定
问题:交强险未出台之前,原商业三者险在交通事故中其实替代了其部分作用,因此各地保险公司根据各地交警部门和法院的判决情况确立了不同的赔付原则。
但是,交强险出台后,商业三者险的赔付原则仍未统一,这无疑给保险公司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据了解,太平洋、人保、平安等多家保险公司一直谏言保监会尽早确立赔付原则,让保险界在面对交通事故时有法可依。但至今仍无回音。
应对方法:三者险回归商业本位
由于商业三者险的赔付原则仍未确定,不少保险公司遇到事故时,就按有利于己的有责原则进行赔付。
“保险公司毕竟是赢利单位,不可能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太平洋财险公司总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因此,交强险出炉后,商业三者险应回归“商业”本位,“保险公司当然希望是按商业的有责原则来赔付,实际上很多公司也是这么做的。”
尴尬2 买了交强险不获赔?
问题:不少车主认为,买了交强险肯定要赔钱,但却不一定获赔,这有点“不划算”。比如,投保了交强险的A车与投保商业三者险的B车相撞,由于交强险是无责赔付,因此A车必须向B车最高赔付2000元,即使无责也要赔400元。而B车由于买的是商业三者险,按照有责赔付原则,不一定要向A车赔偿。
应对方法:出台地方配套措施
平安财险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曹阳指出,这种情况在今年7月1日至明年7月1日期间会一直存在,因为按交强险规定,明年7月1日之前,商业险未到期的车辆可暂时免买交强险。
至于如何解决这段时间内的尴尬,太平洋财险公司有关人士建议,保险监管部门或保险行业协会可出台地方配套政策,如将商业三者险的部分保额划成与交强险类似的强制保额,也采用无责赔付原则进行赔付,以便和交强险对接。
不过,广东省保险协会有关人士指出,目前,交强险正式实施才半个月,赔付情况非常复杂,各家都有不同的实际情况,因此出台配套措施有一定的难度。
尴尬3 异地出险难保障
广州市人保公司车险部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不同的车主在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因此,在处理赔付案件时往往非常难操作。
而且保险公司之间没有共享数据,无法迅速地查出发生事故的对方车辆是否购买交强险,这无疑影响了赔付的速度。
另外,车辆如果在异地出险该如何赔付,也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目前只有人保、平安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大部分财险公司只是局限于经济发达的地区,如果投保的车辆在新疆出险,但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没有在新疆设有分支机构,这种情况下,车主的权益难以保障。
应对方法:保险公司间建协调机制
针对这一问题,太平洋财险总部人士指出,保险公司之间应建立具有实操性的协调机制,在边远地方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应委托其他保险公司进行赔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能够在出险时及时给予经济赔付。
据了解,在保险协会和保监局的协调下,五家保险公司已在近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起保险公司之间的协调机制,以便及时实现交强险的核心功能——及时救助事故受害人。
据悉,这五家公司分别是人保、太平洋、平安、大地和中华联合。
尴尬4 救助基金仍缺位
根据交强险规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对受害人抢救的,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即8000元内进行垫付,如果超过8000元,则由救助基金垫付。但令人尴尬的是,眼下救助基金还处于缺位状态。
应付方法:尽快确定救助基金细则
广东保险业内有关人士表示,根据以往的经验,很多伤势比较重的受害人的抢救费用远远不止8000元。所以,救助基金的缺位将给保险公司、交警等部门在处理事故赔偿时带来难题。
广东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杨玉芝表示,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不可能为多出的费用买单,因此建立公益性质的救助基金是未雨绸缪的“良方”。
就目前而言,监管部门应尽快确定救助基金的提取方式、提取比例,以及由谁管理等问题,逐步走上正轨。
相关链接 交强险销售并不乐观
据了解,不少车主为避开交强险,6月份提前续保了商业三者险,因此从目前各家公司交强险的销售情况来看,并没有预期的好。截至7月10日,“市场老大”中国人保广州市分公司保费只有531万左右,按每件保单平均1000元计算,10天来交强险的保单也不过5310件左右。这对于庞大的强制险市场来说,仍可说是“杯水车薪”。
而另一大车险公司平安产险广东分公司车险负责人则透露,交强险的销售比较正常,10多天出单在上万件,但相对于6月份投保商业三者险的情况,出单显得少了很多。
信息时报 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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