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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太安杨文明:发挥公估专业优势,加快巨灾理赔服务

  发布时间:2011-02-28

    由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风险管理论坛:暨《中国风险管理报告2008》发布会”于2008年4月12日北京国际饭店举行。”以下为深圳民太安公估公司董事长杨文明的发言(此为现场速记,未经演讲者本人确认):  
 
  大家下午好。公估是中国保险业不断完善、产业分布下产生的,这次我演讲的题目就是《发挥公估的专业优势,加快巨灾理赔服务》。


  巨灾理赔与常规案件相比有几个不同之处,第一点就是标的数量多,分布范围广,损失金额巨大,对企业的生产、人们的生活影响深远,政府和社会高度关注。第二个特点,巨灾里面涉及到地质、地理、气象、土木工程等学科的专业知识,组织调度、现场查勘、定损的难度大,理赔标准比较难掌握。第三个特点,巨灾理赔除保险人,被保险人之外,还涉及到多个方面,容易引起争论,基于巨灾保险以上的特点,传统上的理赔模式很难满足巨灾中实现快速查勘定损统一标准的要求。我下面从专业机构的角度谈一谈如何发挥公估专业优势。

  公估机构在巨灾里面的理赔优势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就是专业的技术优势,保险公司从经营成本的考虑,不可能配备众多门类齐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而公估机构在巨灾理赔当中有着明显的专业优势,我这里讲公估机构并不是指某一个公估机构,而是从整个中国的行业来讲,现在我们中国的公估机构有250多家,从业人员有近万名,这么众多的机构他们在自己各自的领域里面都有一些非常专业的、技术性很强的,能够促进保险业务在理赔领域很好的进行,这是非常好的优势。第二个公估机构在一些细化的赔偿方面有严格的赔偿体系和服务规范和流程,能够保证巨灾理赔的服务质量,可以指导客户进行分类,提高查勘的效率,提高指导客户进行施救和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第二个是专业管理的优势。大型公估机构都具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做出反映,在巨灾中往往受影响的比较多的一大部分为解决资源不足的问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调配资源。作为以保险理赔服务为主要经营范围的专业机构,公估公司在制度安排上有利于全国范围内调配优质资源,加快巨灾理赔。现在中国的保险业出现这么一个情况,每年在台风来的时候,各个保险公司都会跟公估机构打好招呼,公估机构也会根据保险公司的情况进行理赔资源的迅速调配,这个都是产业化分工的一个过程。

  第三公估机构有独立的第三方地位,常规案件的理赔处理惯例是保险的查勘定损完毕后,与保险部门协调解决。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越来越多的介入到赔案,由于公估人在法律上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使理赔更加公正、透明和规范。刚才唐寰董事长也谈到,公估人在如何保证独立性方面,由于他过多的受到保险公司的委托,我觉得这确实是谈到了我们公司的一个问题,怎么样在制度上解决它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是从我们国家的监管的法律,非常明确就是公估机构独立的承担民事赔偿,所以这是非常明确的,由于它的过失导致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损失是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从这个角度来讲,确定公估人独立的第三方地位,在运作过程当中,如何保证公估人人的第三方地位,这个我觉得是我们在巨灾理赔当中应该考虑的问题。就是在制度安排上,应该由经纪人和保险公司,投保人三方共同指定,在保单前就指定,这样使得公估人在运作过程当中,能够保证独立的第三方地位。

  第四就是专业沟通优势,因为公估人的专业就是从事保险理赔的服务,他必须把查勘的结果通过沟通来说服保险合同双方的当事人,使这个结果得到双方的认可,他的工作才能完成,所以专业上有他的沟通优势,这是评估机构的几个优势。
 
  第二个发挥公估机构的专业优势,统一理赔标准,加快理赔。巨灾保险理赔专业含量高,工作量大,公估机构要利用良好的沟通技巧和服务意识提高理赔效益,降低理赔风险。在涉及关系当中,有相关部门,有被保险人,有政府,有专家,在众多的利益主体当中,公估人可以利用他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沟通技巧,加强沟通,帮助合同双方当事人来解决理赔的问题。公估人可以发挥第三方的优势,确保理赔的准确合理,在各项保险服务当中理赔服务是核心,保险的保障职能也主要是通过理赔来体现出来的。只有将理赔服务做得好,才能做好业务的发展,公估机构的介入,由于它的天然的第三方的独立身份,可以大幅度的提高理赔的透明化,减少案件过程当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现理赔过程的公正合理。同时保险公司可以将理赔权限适当的向外分散,逐步消除内部人员的腐败和犯罪。

  今天下午的发言当中,王和先生的发言里面也提到了,我们也非常高兴听到。他在发言中谈到,在财产险方面要注意发挥公估的作用,借用他们的力量,合理、公正、有效的来处理赔案。我觉得公估机构虽然在我们国家当中历史很短,但是它的独特的作用确实逐渐为这个市场所接受,作为中国最大的财险公司人保,在巨灾当中主动的有效处理,这些都是反映了中国的保险业进入了一个产业细分的阶段。刚才我们也欣喜的听到唐寰董事长谈的,要在制定理赔标准的时候,要把公估公司、保险公司和社会专家的意见纳入到行业的标准,这些都是随着专业化的分工,是一个独立的体现。实现理赔的标准,实现整个行业的声音。

  在巨灾理赔当中,公估公司要加强人员的统一调度,保险公估机构在制度设计上以提高查勘定损的实效,提高专业的理赔能力为主要的标准,具有较强的应急管理和处理能力,在巨灾中发挥其专业的管理优势,实现迅速的在全国范围内的人员调度,实现巨灾中的快速查勘定损。在巨灾中,可以通过将理赔工作流程分为查勘、定损、理算、谈判、报告等环节,将各个环节标准化,通过强化培训,可以让更多经验相对不丰富的理赔公估人员进入到理赔查勘工作当中来。因为这个标准的制定就可以降低对公估人员技术能力的要求,如果标准化了速度就快,效率就提高,而且成本会节省,这些都是公估公司参与巨灾定损过程中体现的优势。目前我们的保险业对培养巨灾保险投入的力度还很欠缺。针对巨灾保险理赔定损专业的人员以及同一项目多家公司共管的情况,引用保险公估的介入有利于解决巨灾理赔人员技术匮乏的问题,提高巨灾保险理赔的服务效率。在这次大面积的雨雪冰冻灾害期间,保险公估机构和各大保险公司通力合作,特事特办,快速快办,体现了方便被保险人的原则,受到了业界了认可和社会的一致好评。充分的利用保险公估机构的专业优势,提升专业的水平,是我国保险业细化产业分工,提升行业服务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与国际保险业进一步接轨的必然要求,在我国巨灾理赔结构中引入公估机构,目前仍处于尝试阶段,为充分发挥公估公司的专业优势,应该进一步加强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交流和共享,提升保险业服务经济和社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