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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安保险(中国)再次招募取得内地保险专业资格的香港居民为特约代理人

  发布时间:2011-02-28

    3月17日,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在深圳召开“第二次内地与香港保险业CEPA框架下保险代理协议签订仪式”。40多位经过筛选,并通过内地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特约香港保险代理人与民安保险(中国)签订了代理协议,开始在内地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一直以稳健经营、锐意进取著称的民安保险近两年来充分利用CEPA框架下的合作优势,积极拓展代理业务,成立了专门的代理业务部,并于2004年3月首次与香港50位取得内地专业资格的代理人签订代理合同。两年来,这些在CEPA框架下首批在内地合法开展业务的香港代理人以其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进一步推动了该公司在内地市场的拓展,业务量不断攀升。此次签约的代理人在业务素质和工作经验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升。(学秘)


                       (摄影:李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