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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决心严查财险首提纯风险损失率表

  发布时间:2011-02-28

    与人寿保险现有的种种条规相比而显得轻松许多的财产保险市场,无疑将成为中国保监会2006年重点整顿的一个领域。

  近日,中国保监会分别下发“关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有关问题”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规范财险市场。几乎同时出台的两个文件,让财险公司倍感监管当局此番的决心。

  车险大限

  “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公司通过无赔款优待、随人因素、随车因素等方式给予投保人的所有优惠总和不得超过车险产品基准费率的30%”。这是最近几年来,保监会对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方面首次做出明确的折扣限制规定。

  多年来,车险大战一直是各家财险公司竞争市场份额的主要手段。由此产生的价格恶性竞争成为财险行业的一个顽疾,并引发了前些年持续多年的全行业亏损状况。

  2005年,上海车险终于迎来了1.12亿元的真正赢利。而这次赢利却是建立在始于2002年的一场价格战,并一直导致连年的亏损基础上。当时,全行业的亏损迫使保险公司调整业务结构,缩减车险比例。到2005年底,上海车险保费在财产险中占比已经从高峰时候的70%下降到不到50%。

  “赢利了,结构调整了,大家又要开始价格竞争。”某财险公司人士认为。目前的现实是,在无奈规范一段时间后,目前上海车险市场其实暗中的价格之战已在上演。

  低价竞争其实是把双刃剑,在给保险公司短期带来规模保费的同时,也在未来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埋下隐患。据悉,在有些地区,车险折扣已经低至两折。由于车险赔付往往在未来2-3年时间后成批出现,因此大批低价车险保费尤其会给一些新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次保监会下发的规定,比以往都动真格。“一是更加强调了中介手续费限制;二是强调了最低保费。”据悉,根据保监会部署,下一步先由各地保监局上报两家左右公司,然后保监会对上报的公司分别进行实地检查。

  首提风险费率

  首度提出建立《纯风险损失率表》,这是保监会今年对财险公司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的新举动。

  根据保监会的要求,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财险公司利用现有经营数据,逐步建立非车险《纯风险损失率表》。先对重点行业的企业财产保险、建安工险及其责任保险业务建立纯风险损失率表。保险行业协会则不定期对该风险损失率表进行修正和发布。

  相比车险市场低价竞争,非车险市场多年来也是问题不少。例如,通常业内比较普遍的就是以退费形式支付中介机构或投保人手续费,有的套取经营费用。以冲销应收保费形式支付中介和投保人手续费等等。

  “一年前,上海市场就曾想这样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纯风险损失率表,上海相关部门曾想先行。但是,当时遭到了保险公司的反对。

  当时的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各家公司非车险险种多达50-60个,众多险种之间的条款设计都各不相同,而且各家公司各个险种的承保责任也不尽相同。因此统一费率并没有实际意义。另外一个反对的理由就是,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险种在设计的时候还都有很多其他的费率考量,例如免赔率等,加之目前行业很多数据统计并不准确,因此如果依据统计数据建立风险费率,其实反映不出行业的真正情况。

  “今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的重点是规范市场秩序,规范价格竞争,促进产险业效益明显提高。”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也在早些时候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督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为保障财产保险可持续发展,针对当前市场上存在的各种违规经营现象,保监会今年的重点之一即是整肃财险市场。

经济观察报/唐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