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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干预财险共保不规范行为

  发布时间:2011-02-28

      近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共保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监局规范财产保险共保业务,加强管理。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共保业务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使大量风险留在分支机构层面,总公司不能准确掌握整体风险累积情况,无法合理安排再保险,影响了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同时,也加大了再保险公司的累积风险,妨碍了再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此,保监会发布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共同合作,进一步规范共保行为,防范和化解因不规范共保行为造成的风险累积,促进财产保险市场又快又好地发展。
    保监会在《通知》中对公司经营共保业务做出了特别要求。如"被保险人同意由多个保险人进行共保"、"严格控制承保权限,对核保人员的承保权限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以及"准确、及时地向再保险人提供共保业务的有关信息"等等。
    文件中还要求各保监局应密切关注大型商业风险的共保,对不规范共保行为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干预,并及时向保监会反映不规范共保行为新的表现形式。

上海证券报 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