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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格式陷阱及理赔难日渐成深圳市民投诉热点

  发布时间:2011-02-28

     一些保险合同暗藏各式各样陷阱,部分消费者对保险知识知之甚少,保险理赔难渐成市民投诉热点。市消委会提示购买保险要擦亮双眼,多作比较,做到明白消费。

    各式各样暗藏陷阱的保险格式合同以及理赔难,日渐成为市民投诉的热点。

    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近年来我市有关保险方面的投诉呈递增趋势:2003年仅12宗,2004年37宗,到2005年达到47宗,今年以来仅书面有关保险方面的投诉就超过了30宗。

    据了解,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保险从业人员不讲职业道德,不将险种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甚至有意误导消费者,导致保单处于失效。二是理赔困难。对消费者正当理赔效率低,有的甚至找出各种理由拒赔。三是消费者普遍对保险的理赔及免赔条款买保险前知道甚少。一旦遇险后发现很多情况不在理赔范围,不符合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四是消费者对保险知识、意识有待提高,有的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根据市消委会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陈生于2005年12月4日18时20分,驾车从市区往南头方向行驶,行至北环路新洲立交段时,前面五辆车连环相撞,他刹车不及,撞向前面一部别克车。事发后陈生向保险单位某保险公司报了案,后交警作了现场处理,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2006年1月,被撞的别克车主将修理单据交给陈生,要求交付2600元修理费。当时陈生向保险公司报告,该公司要陈生将此费用先交车主,再持单到保险公司报销。陈生将钱付给别克车车主后,持单到该保险公司报销。时过几个月,该公司以事故赔偿案已处理为由,拒不付陈生款项。

    对此,市消委会提示:1、在决定购买某项险种前,先搜集一些有关资料,从中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2、要充分考虑该险种的理赔和免赔范围。从以往的投诉情况来看这是消费者最容易忽视的地方,多宗投诉都是消费者事后才发现其事故属于免赔的条款。3、慎重对待保险员的推广,特别是打着什么新推出来的险种,不要盲目接受,最好在购买某险种前要先熟悉该险种理赔与免赔条款。

    消委会特别提醒已买了财产险、车险、人寿险等的消费者,重新查验或核对——你提供的资料是否与险单上的资料相符;所履行的手续是否符合有关保险条款的规定,如应该由本人签名的是否出现替签名等等。对于这种情况,市消委会曾经接到过联名投诉。

    市消委会表示,买保险是一项特殊性的服务消费,要保证整个过程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就要求市民在保险消费时做一位成熟的消费者。


深圳特区报 熊汉东;饶洁;唐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