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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挑战商业车险保险公司各自阳谋

  发布时间:2011-02-28

    “尽管市场现在平静很多,但这种平静后面却是竞争潜流暗涌。”对7月1日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后的市场状况,上海人保车险人士对本报表示。

  面对交强险和商业车险,车主在对比之余,费率高低自然成为众矢之的。但是在保险公司眼里,担忧的却将是交强险单独核算后,可能引发本已竞争激烈的商业车险价格战的加剧。

  独立交强险

  “交强险完全不是一个商业的产品,完全是两个概念。”上海人保车险人士认为,由于交强险不是商业产品,因此无法也不能和普通商业车险产品进行比较。

  此前,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就表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全新的保险制度,和以往的保险制度有所不同。

  作为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但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对有关交强险“暴利”的质疑,该人士坦言,交强险的成本实际上是锁死的。“因为现在这块完全是独立核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保险公司在拟定交强险费率的时候,只能考虑成本的因素,不能设定预期利润率。

  事实上,对保险公司来说,即使第一年或亏或盈,也不表示以后的盈亏。不论是亏还是盈,均不计入公司的利润核算。

  “交强险账完全是分开核算,盈亏就是死的,即第一年盈利的话那第二年费率就会下调;真的亏的话,第二年费率也会上调。”

  尽管交强险从理论上基本没有太多值得争议的,但“暴利”说还是让保监会面临相当大的压力。

  “本来保监会就不想管这块(不想统一费率),想放弃。”某股份制财险公司称,监管部门的想法是由各家公司自己上报费率,“手续费现在规定很严格,原来意见稿里并没有规定。”

  对于目前的费率规定,上述人士表示,“因为各家公司开业情况不一样,虽然大多数是全国性的公司,但还是有很多是区域性的。这样的统一费率其实地区差异还是非常大的,现在费率全国一刀切,尤其对一些中小区域性业务比较强的公司就显得很不公平合理。”

  尴尬商业险

  另一方面,独立核算虽然保证了交强险的成本,却让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面临更大压力。

  某财险公司核保部门负责人分析认为,从经营角度来看,现在这样统一费率,硬性规定,虽然国际上也有这种做法,但国际上保险公司和代理之间都是比较理智的一种代理中介关系。

  相比而言,国内保险公司为了争揽业务往往不顾成本,“现在保险公司很多都好大喜功,不管后果的往前冲业绩的公司比较多,保险公司的理赔毕竟比较滞后。往往要到第二年甚至第三年才会在财务报表上有所体现。”

  “现在市场上,大家都在观望,”上述人士表示,现在几乎没有一家公司的车险经营成本低于10%,多数是在20%。

  上海人保相关人士认为,对于手续费保险公司愿意贴,也就只能贴在商业险部分,所以“商业车险竞争会更加厉害”。

  据悉,目前上海车险市场手续费规定是“15+4”,即交强险手续费不能超过4%,车险及附加险手续费不能超过15%。

  “这些其实也是很大投资,交强险中介这块最高4%,商业险是15%。其实保险公司也不会把15%的部分放到交强险里。”但是,对中介来说,虽然交强险设限了手续费比例,但对保险公司来说,中介和代理依然会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车险部分支付较高扣率。中介利益要保证,这样对保险公司比较有影响。”

  然而,公众眼里的保险公司对交强险的热衷又是为何?“这个是一个客户渠道,对保险公司来说,交强险做到了,就意味着客户购买商业险的可能性。”上海人保相关人士坦言,对于客户来说,是不太可能在几家公司分开几份保单。“即使亏了,但拿到了客户渠道的敲门砖,也是值得的。”

  显然,保险公司有自己的市场生存逻辑。保险公司亏的不会做。其实仍是为商业利益。“虽然保监会说不会盈利,但保险公司考虑的却是不会亏。”对保险公司来说,真正的文章是做在商业险上,无疑,不久的将来,商业车险的市场竞争会更加白热化。

经济观察报/唐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