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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澄清交强险三问题浮动针对大事故

  发布时间:2011-02-28

     7月1日至今,交强险实施将近一个月。交强险实施过程中,车主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惑。昨日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董波就交强险的三大问题进行了澄清。

  交强险投保率短期内达不到100%
 
  根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机动车1.33亿辆,而投保了商业三者险的车辆只有4600万辆,投保率只有35%左右。根据“道交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就意味着,7月1日后,将有8700万辆机动车需要投保交强险。

  董波表示,交强险实施后,这些未投保的车辆不可能在一夜之间都投保。因为,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衔接有个过渡期,这个过渡期一直延续到明年6月30日,也就是说在明年6月30日之前,道路上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将和投保旧商业三者险的车辆并存。另外,由于机动车种类繁多,而且很多车辆分布在广大农村地区,这也使交强险投保率不可能在短期内迅速上升。但他表示,到明年7月1日,交强险的投保率将会有大幅度提升。

  交强险过渡期两种理赔方式并存

  交强险实施近一个月来,已经出现了不少理赔案件,甚至也出现了交强险赔付尴尬——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与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一起出事怎么办呢?

  董波介绍,由于在过渡期内,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与投保旧商业三者险的车辆同时并存,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时,也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赔方式。

  一种情况是,事故车辆如果都投保了交强险,就都按照交强险的理赔条款进行赔付;如果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与投保商业三者险的车险发生了事故,则各自按照其投保的险种条款规定进行理赔。

  费率浮动惩罚只针对重大交通事故

  交强险的一大亮点就是,实行保险费率与交通违章及交通事故挂钩的“奖优罚劣”浮动费率机制。

  董波表示,“奖优罚劣”浮动费率机制只是对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车辆进行惩罚,并非所有违章事故都与交强险费率挂钩。目前,“奖优罚劣”浮动费率机制的操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在制定之中,“办法”将选择可能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各种行为与交强险费率挂钩。

  另外,“办法”还将把涉及人伤亡的事件与费率体系挂钩。董波说,“通过费率杠杆对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进行调节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但这种挂钩是有重点的;对于不属于挂钩范围内的违章行为可以通过取消其保费优惠进行惩罚。”


北京现代商报/张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