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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水金融混业银行系险企呼之欲出

  发布时间:2011-02-28

       继交行获国务院特许试点“混业经营”后,有消息称建行计划入股中国人寿。

  商业银行接踵进军基金公司的盛况或将在保险业中重演。3月1日,外电报道称,中国人寿(2628.HK)计划引入中国建设银行(0939.HK)为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已经展开初期谈判。

  对此,记者3月1日分别致电建设银行和中国人寿,双方均对此消息表示不予置评。然而,据记者了解,建行与中国人寿的合作由来已久,2000年4月14日,双方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建行至此步入与保险业的全面合作进程。

  双方在合作上都尝到了“甜头”,各自的渠道和资源优势被发挥得淋漓尽致。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单一的保险代理渠道,显然已无法满足双方进一步合作的意愿。外电报道称,由于估计建行入股中国人寿后,其协同效应立竿见影,透过建行庞大的支行网络,将能直接扩大中国人寿的销售渠道。与此同时,建行亦可借助中国人寿涉足保险经营业务。

  目前对建行最终入股中国人寿下定论,还为时过早。因为,按照《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关专家认为,这意味着混业经营可以在国家允许的前提下进行。

  如果建行欲入股中国人寿的意愿属实,那表明建行已开始实施“两路并进”策略进军保险市场———就在数天前,有媒体报道称,建行已递交设立银行系保险公司的申请。除了建设银行外,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也已向监管部门提出成立保险公司的申请。但该消息并未得到保监会正式确认。

  另外,工商银行在中国人寿引资路上也若隐若现。两者的关系非同一般,据了解,工商银行和中国人寿也曾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业务合作领域扩充至保险资产托管、合作模式探索和信息系统合作开发等内容。中国人寿高层甚至在签约当天放言,中国人寿与工行的合作可以上升到更高层次,比如合作成立银保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只要允许混业经营的政策放开,国寿与工行将有大动作。

  外电分析称,相比上述两家银行而言,中国人寿可能会对国际投资者更有兴趣,因为外国金融机构不仅能带来丰富的资金也能带来专业的管理经验。

  业内分析认为,无论中国人寿最终选择上述哪家银行进行合作,金融混业大门打开已是大势所趋,只欠政策东风。但交行日前已获国务院特许试点“混业经营”,有望首设保险公司的消息,让其他银行又看到了一丝曙光。种种迹象表明,政府部门已经意识到金融业步入混业经营将势不可挡。


国际金融报/黄蕾 尤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