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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首发不予或撤销行政许可公告

  发布时间:2011-02-28

      对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制度将更加透明。从本月开始,保监会将不定期发布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不予或撤销行政许可情况的公告,而5家机构因提供虚假资料在本次公告中上榜。
 
  保监会上周五(10日)发布的《关于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不予行政许可或撤销行政许可的公告》显示,截至2月份,保监会共对3家经纪公司和1家公估公司的设立申请不予行政许可,对1家经纪公司设立的行政许可予以撤销。

  其中,因提交虚假验资报告,对于福建民生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铁保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上海畅宽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通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4家机构的设立申请,保监会不予行政许可,并处以申请人1年内不能再申请设立的处理。因多名高管提交虚假材料申请任职资格,保监会撤销了对北京国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的行政许可,并处以申请人3年内不能再申请设立的处罚。

  保监会表示,从本月开始,将对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不予行政许可或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况进行不定期公告。这也是继建立定期发布《保险中介市场报告》、通报营销员持证率、公告专业保险中介机构退市情况和行政处罚等制度之后,保监会为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督实施的又一项措施。


第一财经日报/ 俞燕